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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士班

著重研究方法訓練與專題研究,依研究取向彈性修課,強化學術研究與實務整合能力。

修業重點

獨立研究 | 論文或技術報告

畢業學分

研究型 30  |  實用型  36  |  國際組 27

修業年限

1 ~ 6 年

入學管道

*國際組僅接受秋季班(第一學期)入學學生

招生公告

2026/02/25

115學年度碩士班環境政策與城鄉規劃組口試時程表

2025/09/22

115學年度博士班、碩士班暨碩士學位學程甄試招生

查看所有招生公告

碩士班入學獎學金

自資系專屬,入學成績排名前 50%,入學後自動審核。

優秀碩博士班新生入學獎勵

須為應屆畢業生,詳見教務處註冊組說明。

申請辦法

修業規劃

國際組修業規劃

27

學分

畢業要求:

碩士論文

實用型修業規劃

36

學分

畢業要求:

技術報告

研究型修業規劃

30

學分

畢業要求:

碩士論文

必修課程

每次 2 學分

專題討論

每學期皆須選修。畢業時最多採計 3 次 6 學分。

0 學分

專題演講

在學期間每學期皆須選修,不計學分,不列入畢業學分計算。

每次 2 學分

獨立研究

每學期皆須選修。畢業時最多採計 3 次 6 學分,多修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,但成績計入 GPA。

選修課程

生態與保育學程

整合動植物生態、族群生物學與保育遺傳學,以東台灣豐富生態系為研究場域。

地球科學

整合地球化學、地震監測與空間分析,以台灣獨特地質條件為素材,聚焦防災應用研究。

環境政策與城鄉規劃

結合資源經濟、環境法規與空間規劃,聚焦保育行政、共有資源管理與土地利用決策。

環境教育與生態旅遊

從理論到場域實踐,涵蓋環境解說、遊憩衝擊評估與永續旅遊規劃。

四組選修課程對所有碩士班學生全面開放,不受入學組別限制,學生可依背景與生涯規劃跨組選修。

完整課程清單請見 教務處課規查詢系統

畢業門檻

畢業學分

國際組每門課程成績須達 B- 以上

論文或技術報告

研究型與國際組須完成碩士論文;實用型得以技術報告代替。

論文口試須通過。

相關規章與表單

以上課程架構與修業規定為摘要說明,內容如有異動,以教務處公告之正式課規為準。

前往教務處課規查詢系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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