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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士班
以獨立研究為核心,結合高階理論與跨領域研究,培養具國際視野的環境研究人才。
修業重點
博士論文 | 資格考試 | 論文發表
畢業學 分
30 學分
修業年限
2 ~ 7 年
入學管道
招生公告
修業規劃
專業必修
15
學 分
專業選修
15
學分
專業選修
15學分
選修本系或他校相關研究所課程,須經課業指導委員會同意後列入畢業學分。成績須達 B−(70 分)以上。
每次 1 學分
專題討論
須修習並通過 4 次共 4 學分。每學期只得選修一門。
3 學分
自然資源與環境研究特論
博士班核心必修,須於修業期間修畢並通過。
0 學分
專題演講
在學期間每學期皆須選修,不計學分,不列入畢業學分計算。
每次 2 學分
專題研究
選定指導教授後始得修習。須修習並通過 4 次共 8 學分。每學期只得選修一門。
完整課程清單請見 教務處課規查詢系統
畢業門檻
博士論文與學位考試
完成並通過博士論文口試。口試資格及委員組成依校方規定辦理。
修業學分與資格考試
修畢 30 學分,並通過資格考試(專業學科考試 + 博士論文研究計畫書審查)。
英語能力與論文發表
須具備英語能力證明(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或同等),並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至少 1 篇 SCI/SSCI/TSSCI 等期刊論文。
